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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新乡市铁路第二中学2017新生报名登记安排

发布时间:2017-05-24 浏览:3102

招生电话:0373—2652787   2626727

地址:新乡市人民路西段光学路2号(原车管所对面

一、学区范围

幸福街以东、夕照街以南、西华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片;

八一路以南,幸福街以西,人民路以北片;

人民路以南、京广铁路以西片(不含此区内区属学校学区)。

二、《2017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摘录

学区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人户一致)。非住宅性质的房产、未交付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市区的***居住房产(儿童、少年监护人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且在市区同户籍同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证明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统筹生

1、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2、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人户不一致)。

3、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台湾同胞子女等,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4、新乡市区引进的***人才,按照中共新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人才的若干规定》(新文〔2011〕97号)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5、驻新乡市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和高新区、经开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居住证明:居住证和住房证明(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处所为单位提供的住房,由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该住房的权属证明;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证明。)

③务工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④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不属于上述范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置。

三、登记报名须知

学区生(统筹生)监护人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户口簿、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进城务工人员相关材料等,按照报名时间,到我校现场报名(登记)。统筹生在我校登记后,根据登记学校学位情况,经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进行分配。

四、时间安排

1.5月15日,学生处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2.5月23—25日,学校组织学区生报名(统筹生登记)。

3.5月26——28日,入户核查。

4.6月1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市属初中对统筹生进行分配。

5.6月2—3日,我校组织统筹生的报到工作。

6.6月9—12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我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7.6月15—16日,我校发放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招生电话:  0373——2652787

                                           新乡市铁路第二中学

2017年5月





办学理念:放飞自由心灵,奠基幸福人生

校训:立德立人    尚知尚行    善思善学   宜和宜庄

校风:阳光、乐群、坚毅、向上

教风:启思、明智、共情、互长

学风:勤问、善思、重行、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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